公告日期:2013-12-21
證券代碼:600578 證券簡稱:京能電力 公告編號:2013-50
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議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臨時議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二○一三年第三次
臨時股東大會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 在北京召開,出席本次會
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3,556,323,040 股,
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4,617,320,954 股的 77.02%,公司董事、監
事、及公司聘請的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
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規定,合法有效。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陸海軍先生主持。
二、 議案審議情況
會議采取記名逐項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關于向河北涿州京源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追加資本金的議案》
同意根據河北涿州京源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資金需求情況,公司與
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河北涿州京源電力
有限責任公司追加資本金 2 億元,其中公司出資 1.2 億元,北京能源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資 8000 萬元。今后公司將根據項目建設進
度情況,繼續對該項目追加資本金。
同意 500,535,08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棄權 0 股。北京京能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的 2,869,161,970 股 和 北 京 能 源 投 資 ( 集 團 )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186,625,990 股回避表決。
2、《關于向山西京能呂臨發電有限公司追加資本金的議案》。
同意根據項目資金需求情況,與霍州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按照
持股比例向山西京能呂臨發電有限公司追加資本金 3 億元,其中公司
出資 1.98 億元,霍州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資 1.02 億元。今后公
司將根據該項目建設進度情況,繼續對該項目追加資本金。
同意 3,556,323,04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棄權 0 股。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同意對《公司章程》中如下條款進行修改,具體如下:
(1)《公司章程》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貳拾叁億零
捌佰陸拾陸萬零肆佰柒拾柒元整(2,308,660,477 元)。”
修改為: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肆拾陸億壹仟柒佰叁拾貳萬零玖佰伍
拾肆元整(4,617,320,954 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條 “公司在首次發行社會公眾股
100,000,000 股、2010 年 12 月非公開發行 82,661,290 股、2011 年 7
月公司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2012 年 12 月向控股股東發行股份
1,160,163,253 股及 2013 年 3 月非公開發行 361,271,676 股后,公
司股份總數為 2,308,660,477 股。公司股份均為普通股。”
修改為:
“公司在首次發行社會公眾股 100,000,000 股、2010 年 12 月非
公開發行 82,661,290 股、2011 年 7 月公司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2012
年 12 月向控股股東發行股份 1,160,163,253 股、2013 年 3 月非公開
發行 361,271,676 股及 2013 年 10 月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后,公司股份
總數為 4,617,320,954 股。公司股份均為普通股。”
(3)其他條款不變
同意 3,556,323,04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棄權 0 股。
4、《關于調整公司獨立董事薪酬的議案》。
同意公司對獨立董事薪酬標準進行調整,即:將公司獨立董事薪
酬由原每人 6 萬元人民幣/年(稅前)調整為每人 8 萬元人民幣/年(稅
前),支付方式為按季支付。
本次調整后的獨立董事薪酬標準從 2013 年 10 月 1 日開始執行。
同意 3,556,323,04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棄權 0 股。
5、《關于修改<公司對外投資管理辦法>的議案》
同意對《公司對外投資管理辦法》進行如下修改:
(1)將原《公司對外投資管理辦法》中
“第八條 公司對外投資實行專業管理和逐級審批制度。其中公
司董事會有權根據單項金額不超過三千萬元、年度累計金額不超過五
千萬元人民幣的投資交易額度標準決定對外投資,超過上述規定標準
的對外投資均應由董事會報送股東大會表決決議。”
修改為:
“第八條 公司對外投資實行專業管理和逐級審批制度。其中公
司董事會有權根據單項金額不超過一億元、年度累計金額不超過二億
元人民幣的投資交易額度標準決定對外投資,超過上述規定標準的對
外投資均應由董事會報送股東大會表決決議。”
(2)其他條款不變。
同意 3,556,297,54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9945%;反對 25,500 股, 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055%;棄權 0 股。
三、律師意見
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
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本次股東
大會的人員資格、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
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 2013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