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支票打印機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公告
關于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支票打印機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公告
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就支票打印機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現邀請有意向且滿足基本資質要求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一、項目名稱:支票打印機
項目編號:冀農銀招(2013)第64號
二、項目簡要說明:
1、采購內容:支票打印機
2、數量:1000臺
4、主要技術標準:
(1)要求機器能夠與銀行業務終端設備連接,并在銀行向客戶出售支票等憑證時,在銀行業務系統驅動下,以批量或單筆的方式一次性的將“付款行名稱”、“出票人賬號”、“行號”和“二維碼”等信息打印到支票等憑證的規定位置上。
(2)設備采用熱轉印打印技術,支持指定二維碼加密打印。支持位圖下載模式打印,二維碼打印位置、尺寸可設置。打印二維碼識別率不低于99.5%。
(3)打印質量:打印的信息及二維碼圖形要整齊、完整、清晰、字符間隔均勻、字符大小適宜。要無明顯壓縮、拖尾、變形、脫墨現象,打印性能應保持穩定。打印信息防水、防汗、防油,可保存15以上年。
(4)歷史記錄:打印信息記錄歷史記錄,可保存1年內數據。
(5)狀態檢測: 支持打印耗材碳帶斷裂、碳帶將盡、碳帶盡狀態檢測;支持票據折疊、缺角檢測。
(6)須具有3C認證,并滿足我行對設備功能性要求,性能應符合我行對各類設備的全部技術指標要求。
5、送貨時間: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書后15日內將設備送達甲方指定地點,貨物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響應談判人承擔。
6、設備保修:提供至少三年的免費維保。
7、成交供應商:評審委員會將對供應商遞交的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進行綜合評審,并根據綜合評分法排序確定一名成交供應商。
三、 合格談判響應人的基本資質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除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金在200萬元(含)以上的,有固定經營或生產場所,具有代理銷售相關產品資質并銷售過同類產品并無不良記錄的法人企業;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及能力;
5、近五年內,未與農行系統任何單位發生過訴訟爭議,與農行系統任何單位合作過程中沒有違法或不良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3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并將營業執照副本等相關證明文件的掃描件一并發送電子郵件至: | 說明:本文內容編輯整理自互聯網公開渠道,轉載僅作對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對本信息之真實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觀點不持有認同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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